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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条例
- 所有访港旅客均需要持有有效旅游证件入境。内地居民来港,可分为“因公”和“因私”两大类。因政府公务活动来港的人士,可到国务院港澳办及其委托的省市外办办理手续。国内公安部门则负责审批其它内地居民赴港旅游、探亲、营商等的申请。
- 目前,全国各地共有六十五家特许经营内地居民赴香港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内地居民可直接到这些旅行社办理“香港游”手续。
持中国护照经香港前往其它国家或地区的过境旅客,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供海外旅游并已经确认的续程车/船/机票,可于每次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七天而无需事先领有进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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